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中央关于“双减”工作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26年无棣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对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希望对各位家长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
此次报名需要家长在网上平台注册并按要求上传资料,无需到第二实验小学现场报名。如果电脑操作不熟,可让别人帮忙报名。以下内容,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按要求操作,确保报名成功!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
8月5日—8月10日
三、网上报名方式:
说明: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相关数据与爱山东APP互联互通,审核工作自动在网上完成。
方式一:
学生家长利用手机下载、注册并登录“爱山东”APP,点击“爱山东”APP主页左上角地市选择“滨州市”-“无棣县”进入滨州分厅,在热门服务中选择“教育报名”,进入“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分别选择“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无棣县和户籍类型,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并提交。
方式二:
使用电脑进入“https://bzywjy.com/#/index”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先注册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后返回平台页面,再登录后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
所填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填写手机号必须是法定监护人的,以后接收反馈信息使用)。
学校对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平台显示不通过原因(备注里面);未显示的学校正在审核中,请耐心等待。
报名期间学校设置咨询处——崇德楼一楼西综合治理办公室,学生家长可以到学校咨询处咨询。
四、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棣新一路、棣新四路以东,棣新六路、镜湖西路以西,海丰十四路、海丰十六路以南,海丰九路、海丰十一路以北的区域范围。
海丰九路以北、海丰十一路以南、棣新四路以东、棣新五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无棣县第一实验小学或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海丰十四路以南、镜湖西路以东、北环路(原205国道)以北、棣新六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或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附件1: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五、招生报名条件及上传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常住居民是指具有学校服务区内常住户籍的居民。
注意:
(1)常住居民是指户口在划定学区范围内城区的县属各单位、海丰和棣丰街道办事处常住居民。不是所有的海丰和棣丰街道办事处的居民。
(2)户口时间为一年及以上。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2)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
▷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购买新建住房的(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交付期限需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且此房无学生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
▷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性质为住宅用地、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县不动产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最近一年的大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等。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县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房产证明,确定招生对象的实际居住地。
(3)其他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保1年(含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经商人员提供1年(含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注意:
1.同一住房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2.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至2026年6月30日满一年。
3.购房变更房主,不动产中心没有变更记录的,学校不予认可。
4.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情况由县教体局和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1.户口薄(至少三页)需上传:
▷户主页;
▷入学儿童页;
▷索引页(索引页指包含所有家庭成员的那一页)。
2.用网签合同报名的(至少四页)需上传:
▷合同编号页;
▷房屋坐落位置页;
▷交房日期页;
▷签字盖章页。
3.用房屋租赁合同报名的(至少五页)需上传:
▷需上传房管部门备案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必须同时上传房管局出示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最近一年的大暖费、物业费、水电费等单据。
4.进城务工人员需上传:(保证图片清晰时间清楚)▷缴纳社保1年(含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经商人员提供1年(含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注意:
(1)所填内容必须准确无误,手机号必须填家长的,拍照上传,所上传照片必须清楚,照片上的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能拼图上传)。“提交”之前,必须认真核对,提交之后,不能修改,且每个注册账号只能提交一次。
(2)报名成功后,8月5-10日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是否通过,或不通过的原因。
七、录取顺序:
凡符合条件的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① 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和房产的,以房产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该情况含协议村队(户口迁入1年及以上),祖孙三代户口在城区且居住在一起、父母城区无独立房产的。②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但城区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③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无户口但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满1年的,以房产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④父母双方符合进城务工或经商满1年条件、城区无房产、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租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的(以无棣县房产交易所开具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准,进城务工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经商以工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非无棣籍进城务工或经商的,还需提供城区范围内的居住证。⑤其他情况(父母在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正式房产的、购买二手小产权房的无法过户的、城区租房无法提供社保或营业执照的等)。
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按批次录取,录取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批次的全部录取;因学校学位不足,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所在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录取工作通过《招生平台》自动完成。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报名咨询电话:
0543-7081286
九、学校报名咨询及其他:
学校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期间学校设报名咨询处——崇德楼一楼西综合治理办公室,家长可以电话咨询也可以到学校咨询处咨询。
咨询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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