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冯某、33岁,无棣县信阳镇店子村
2019年10月10日22时45分,驾驶鲁MPG2XX小型汽车行驶至海丰十一路与棣新一路路口,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一中队当场查获。
案例二:张某、38岁,无棣县埕口镇东北村
2019年10月10日20时57分,驾驶鲁M0Y2XX小型汽车行驶至埕口镇府前街与埕口镇东北村路口,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当场查获。
案例三:范某、28岁,无棣县信阳镇范家村
2019年10月10日21时56分,驾驶鲁MX96XX小型汽车行驶至乡村道信阳镇谢家村路段,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当场查获。
案例四:李某、52岁,无棣县碣石山镇大山西村
2019年10月10日16时40分,驾驶三轮摩托汽车行驶至大济路与新海路路口,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当场查获。
案例五:王某、44岁,德州市宋官屯办事处西曹村人
2019年10月10日10时,驾驶鲁NY76XX小型汽车行驶至疏港路与新海路交叉口,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当场查获。
案例六:张某、48岁,无棣县北环路
2019年10月10日20时,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大济路,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当场查获。
法律知识科普
终身禁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终身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凡是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无论逃逸与否,都可处终身禁驾。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棣交警再次提醒:
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驾照可以再考
但生命不能重来……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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