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教体发〔2020〕29号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教〔2020〕6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制发方案。2020年5月底前,县教体局发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二)摸排报备。2020年5—7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6月30日前,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到县教体局或学区招生学校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

(三)组织报名。8月15日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段招生报名工作。

二、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控制班额招生。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禁止招收择校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城区小学、初中按划片学区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各镇(办)初中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各镇(办)学校按照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自行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三)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通过分析辖区内幼儿园在园学生数、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因素,5月底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城区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县教体局统一划定。

(四)实现“依法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县教体局批复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报名。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多形式、全方位解读地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坚持以居住证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县教体局统筹调剂、适度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以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县域内所有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3.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优秀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资格条件

(一)小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二)初中:符合本文件“招生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四、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第一实验小学:棣新一路以东,棣新四路、北环路(原205国道)以西,海丰十一路、海丰九路以南,海丰五路以北的区域范围。海丰五路以南的县属机关单位。

2.第二实验小学:棣新一路、棣新四路以东,北环路(原205国道)以西南,海丰十一路、海丰九路以北的区域范围。

海丰九路以北、海丰十一路以南、棣新四路以东、棣新五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第一实验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3.第三实验小学:239省道、棣新六路以东,棣新九路(原大济路)以西、以南,海丰十六路、海丰十五路以北的区域范围。

4.第四实验小学:239省道以东,棣新九路、棣新六路以西,北环路(原205国道)、海丰八路以北,海丰十五路,海丰十六路以南的区域范围。

5.棣丰街道明德小学:原棣丰街道明德小学责任村队及协议村队的学生。

6.棣州希贤学校:棣新一路以西的县属机关及单位;古城拆迁改造的城里村、东关村、西关村、北关村、于庙村、东南关村、西南关村、南关村、大马村、小孟村、桃花岭村、冯家村、吴家村、蔡家村、堤南宋等15个村队以及原徐家小学服务范围内8个村队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第一初级中学:海丰十四路以南、棣新四路以西及棣新一路以西海丰街道村队的学生。

2.第二初级中学:海丰十四路以南、棣新四路以东及棣丰街道有关村队的学生。

3.第三初级中学:海丰十四路以北及棣丰街道有关村队的学生。

五、招生报名材料

(一)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常住居民是指户口在划定学区范围内城区的县属各单位、海丰和棣丰街道办事处常住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2)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一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二是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三是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

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

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按照相关政策予以照顾的,由县教体局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划定学区范围城区以外的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父母在报名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提供居住证系指县外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人员。

(2)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城区初中招生报名材料

1.城区义务教育小学(海丰街道和棣丰街道小学)提供的《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籍表(学校加盖公章)。

2.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六、报名方式

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料相关数据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审核工作自动在网上完成。8月3——7日登录无棣县城区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www.wdxxb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置咨询处,学生家长可以到学校咨询处咨询。

七、录取办法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方式等通过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录取工作通过《管理平台》自动完成。报名审核数量超出招生计划的,均采取分学校摇号的方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认定合格的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审批。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无棣县域内。在本县域内有余额的,可以在县外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坚决杜绝掐尖行为。

九、强化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局长李兴岭同志任组长,赵振忠、王颖同志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乔承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共同维护好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秩序。

(二)强化入学责任落实。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严查非法办学行为。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在规定时间以外、在起始年级以外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1.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2.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学区示意图

          3.无棣县招生咨询电话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说明:示意图无法标注的区域以学校招生范围描述为准

 

 

附件2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学区示意图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说明:示意图无法标注的区域以学校招生范围描述为准

 

附件3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0543—8333830

无棣县第一实验小学:      15715433246

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      0543—708 1286

无棣县第三实验小学:      0543—7056216

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      0543—8333753

无棣县棣州希贤学校:      18866493569

无棣县棣丰街道明德小学:  15725433386

无棣县第一初级中学:      0543—7056696

无棣县第二初级中学:      0543—7081211

无棣县第三初级中学:      0543—70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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