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告

无棣县广大市民朋友: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购房业主权益,经研究,现就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开发项目未动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
房行为
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五公示十公开公示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房前一定注意核实该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的住房请不要购买。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巧立名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银行存单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严厉打击囤房炒房、捂盘惜售行为
严查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形捂盘行为。严查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销售等行为。
三、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行为
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严防交易欺诈、哄抬物价房价、骗取贷款、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
四、加大惩戒力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限制其预售和网签资格,并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19

无棣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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