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救助条件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同时申请政府、公益部门、企业、个人等其他助学类项目,且已接受救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二、救助标准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三、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本科新生,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所办理申请手续,提交居民户口簿(全套)、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孤儿证、高考准考证和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领取并填写《第16届“朝阳助学”项目申请表》,加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及时报当地镇(街道)民政所。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科新生需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

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及《第16届“朝阳助学”项目申请表》均一式三份,市、县、镇街各一份。

县直单位符合救助条件的本科新生按照区域由海丰、棣丰负责汇总。

(二)调查核实。镇(街道)民政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审核同意后,汇总填写《无棣县“朝阳助学”项目救助汇总表》电子版,于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和《无棣县“朝阳助学”项目救助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慈善总会汇总。

县慈善总会会同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对镇(街道)民政所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对、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于8月15日前上报市慈善总会、市扶贫办、市民政局。

(三)审批公示。市慈善总会联合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批,并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在滨州市民政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四)实施救助。公示无异议后,市、县慈善总会、扶贫办及民政部门联合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温馨提示:

    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助学金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助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

联系电话:67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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