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王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7〕4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方案〉的通知》(滨办发〔2017〕32 号)和县农村集体产权制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无棣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棣农产权办〔2018〕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以成员权利股份化为手段,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构建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依法有序和民主决策。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和工作程序。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得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选择和创造,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民主议决。

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综合考虑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充分调查研究,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情况类型的村,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产生新的矛盾,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地。

二、目标任务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对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充分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成果,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的有效机制,更好的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对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推进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2018年9月底,全镇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6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三、工作部署

根据中央、省、市、县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在王家、小穆家两个行政村进行市级试点,积累了一定的改革经验,为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阶段(2018 年6月底前)

1、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和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宣传培训。对参与改革的领导干部和村“两委”主要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掌握基本流程,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革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扎实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二)制订改革方案阶段(2018 年 6月底前)

按照《车王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工作方案,并及时张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经镇审批报县备案。

(三)清产核资阶段(2018 年 9 月底前)

各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也可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兼任),在镇经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县有关要求制定清产核资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及公益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现金和代管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编制清产核资报告,报镇经管站备案。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进一步核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处理,并对问题处理情况、最终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果。资产规模较大的,可聘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清产核资结果需报镇政府审核,县农业(经管)部门备案。已完成清产核资的村,要按要求查缺补漏,健全档案信息,规范整理,安全保管。

(四)成员身份确认阶段(2018 年 12 月底前)

参照《无棣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在镇政府的指导下,研究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对成员名册三榜公示,以户为单位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办法,编制成员名册,进行初榜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存在异议的,应重新审核,审核结果再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公示后将成员名册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签字确认,报镇政府审核,终榜公示,不少于 3 天。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成员资格认定过程中产生的会议记录、成员名册、含有公示内容的影像资料等材料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全部存档,同时报镇政府备案。镇政府根据各村备案资料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报告,上报县农业(经管)部门备案。

(五)资产量化、股权设置阶段(2019 年 3 月底前)

村集体资产量化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政府批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资源性资产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外,其余的将土地面积或实物量化记录在股权中,明确股权,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对水面、灌排沟渠等水利设施及电力、生产管理用房、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等生产服务性资产,明确管护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对非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各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股权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政府批准。股权设置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实行一人一股制。

(六)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9 年 4 月底前)

完成改革的村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新成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相应的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章程,注册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阶段,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由县农业(经管)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七)股权管理阶段(2019 年 6 月底前)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用以证明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参加收益分配,享有股份分红的凭证。原则上以人为单位确定股份,以户为单位发放证书,确权到人,颁证到户。股权管理提倡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采取“量化到人、颁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合作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办法。

(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阶段(2019年6月底前)

1、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我镇将配合县农业(经管)部门依托现有无棣农廉网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与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等管理平台实现对接、数据信息共享。对完成改革任务的集体股份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等集体资产权益情况,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库管理;对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上报县农业(经管)部门注册登记并申请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并纳入数据库管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担保权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2、构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一是健全机构。整合原有的土地流转中心等平台资源,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分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二是完善机制。制定农村产权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等服务机制和农村资产资源评估管理机制、产权交易价格指导机制等,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九)归档备案(2019 年 9 月底前)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改革村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对改革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十)收益分配(2019 年 12 月底前)

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坚持“盈余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理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全镇各部门和各改革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促进发展、成员增收、保障稳定的高度,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改革合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各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参与改革的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介加强宣传,全面、客观、详实地解读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车王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车王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附:    车王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长亮  党委书记

副组长:  从恩方  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志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张学仕  副镇长

王友军  人大副主席

丁清义  信访助理

宋金英  经管站站长

牛玉国  财政所所长

周庆兰  民政所所长

范本华  司法所所长

孙洪岩  国土资源所所长

贾金林  农业办主任

孟德平  村镇办主任

佘崇敬  派出所所长

刘玉昌  车镇社区书记

高景坤  朱高社区书记

李  军  蒋桥社区书记

吴景超  邢王社区书记

梁明周  芦郭社区书记

刘国庆  杨中流社区书记

杨同水  五营社区书记

蒋荣泉  大杨社区书记

孟维学  崔什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张学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金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农村综合产权改革的组织、协调、管理等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43-9177963;0543-817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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