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情况公示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公布,省政府令第311号修订)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通过对全县申请的单位进行网上审核,现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问题,请与无棣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6780566。
附: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核定情况表
无棣县残疾人联合会 无棣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2020年11月3日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