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11月4日,滨城公安精准研判,顺线追击,在市区抓获一冒充警察涉嫌招摇撞骗的嫌疑人窦某,破获案件3起。

自动草稿

2020年6月10日,滨城公安接到王姐(化名)报警称自己被骗。2017年起,王姐的女儿小丽(化名)在研究生毕业后没有稳定工作,一直给窦某的孩子当家庭教师。

在日常接触中,窦某一直声称自己是滨州市公安局追逃大队民警,能帮小丽解决工作问题,还是边防支队的正式编制,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需要花钱“通关系”。

为了解决女儿小丽的工作,王姐让窦某帮着“操作”女儿工作的事情,某先后多次以送礼、请客吃饭、走关系为由跟王姐要钱,合计7万余元。但是女儿工作事情迟迟没有着落,在这期间,王姐儿子高中毕业,高考成绩不甚理想。此时,窦某又声称,能把王姐的儿子安排到“南京士官学院”,并以缴纳报名费、体检费等各种费用为由,让王姐交钱,合计7万余元。不仅如此,为了让自己的骗局更加“逼真”,窦某还让王姐在南京租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称等候学校录取。

女儿、儿子的事情先后都没有消息,王姐发觉被骗,来到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被害人描述,民警顺线追踪,精准研判,于11月4日,在区某十字路口,别停嫌疑人车辆后,抓获了窦某(男,45岁)。

给钱就能办!滨州抓获一冒充警察涉嫌招摇撞骗嫌疑人

经审讯,窦某以前在外省干过辅警,现无业,居无定所,对外声称是警察身份,骗取他人信任,次以帮别人安排工作、安排大学为由,索要钱财。

现窦某已被刑事拘留,同时带破2018年案件1起,共破案3起,涉案价值合计近30万元。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

通过该案发现,被害人轻易相信了嫌疑人捏造的身份,为了达到目的,总想着“走后门”、“托关系”,给了骗子可乘之机。骗子利用被害人寻求帮助的急切心理,营造了自己本领大、门路多的“人设”,不断给受害人洗脑、挖坑,一步步把被害人拖入陷阱。

民警调查发现,现实中根本没有“南京士官学院”,所有的正式编制都需要经过统一招录考试,根本没有预留名额和隐藏渠道。滨州市公安局也没有追逃大队这样的建制单位。窦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他人严重的财产损失,还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威信,破坏了警察队伍形象。对此,滨城公安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还请广大市民在工作、生活中擦亮眼睛,不要相信歪门邪道。美好的生活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赢得!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