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

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

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自动草稿

为深入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严查力度,10月3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次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各个路口、路段大严查……

自动草稿

●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

● 本次统一行动将突出整治重点,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路段,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控,从严查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将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交警总队、支队抽调机关警力支援基层一线,相邻交警支队、大队联勤联动,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特别要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现场执法力度。

● 集中优势警力、装备,启动所有公路交警执法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重点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位,加大早晚高峰、夜间凌晨事故多发时段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

酒驾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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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可贵!

请一定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告知身边亲朋好友

不管是否严查,也请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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