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的公告

根据滨州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滨州市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第一批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棣就业创业,现将补助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的博士、硕士研究生,2019年6月11日以后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首次到我县各类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在我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后经考录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可申领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期间的补助。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到我县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我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8000元、3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市级补助标准提高50%,即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10500元、4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中科院所属研究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大学生,发放补助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标准执行。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由于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于2022年2月26日0时-3月21日0时停机,本次申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汇总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纸质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9日。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领机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二)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zwfw.cscse.edu.cn);

(三)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

(四)《2021年度下半年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用人单位盖章);

(五)《无棣县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

(六)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业人员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初审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信息、补贴信息导入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平台进行校验,经初审、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内。

(二)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9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无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无棣县新区长途汽车总站以东政务服务中心)九楼1929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玉帅、于文瑞

联系电话:0543-6325583、6780299

联系邮箱:wudichuangye@163.com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