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街道关于五一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筛查风险隐患,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五一前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在海丰街道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流动人口,包括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群体,以及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在内的所有在海丰人员,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 不漏一人。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 近采样点采样。
3.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仍按原渠道采样。
4.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 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共交通工具,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所有采样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 口本)、手机,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 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 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 身份证等物品放在采样台上;采样结束后,按现场指引有序离开并洗手消毒。
2.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检测结果适时 录入山东健康码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配合,不驻留观看, 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 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 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1.时间: 4月27日-4月28日
2.地点:设置采样点,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分时段分人群检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根据公告要求和采样点组织安排,按所在网格、社区(村居),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
3.责任分工及采样点要求: 按照省委指挥部《山东省新型 冠状病毒核酸采样点规范设置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规 范设置采样点。
4.信息化使用: 全员核酸检测必须使用"滨州市核酸检测平 台"手机端进行采样,各社区、站所、村对信息录入员培训上岗,引导群众提前登录"滨州卫生健康"公众号 进行预登记,利用预先截图保存或者打印"电子健康卡"方式进行 核酸采样信息采集。
海丰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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