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无棣县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和省委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推动全县外向型经济多样化发展,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开拓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对外经贸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全县对外经贸的综合竞争力,我县需要制定相关的跨境电商激励办法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参考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2020年度济南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外贸项目)》、《无棣县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有关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已成为我国三大外贸发展新业态,目前,我县跨境电商业务处于萌芽阶段,为促进全县跨境贸易发展,激发企业发展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重要举措

本办法共条。

条主要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的具体的奖励办法。

4条是关于经费保障及资金申请程序。

(一)奖励资金由外经贸发展奖励资金预算列支,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受奖励企业须在无棣县依法注册,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统计在无棣县(以海关统计为准)。

(二符合本办法的企业于次年2月份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进出口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建议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在次年一季度前予以兑现。

(三)出口货源地为山东省,省内货源地出口所占比例不低于86.1%(该比例按照省内标准浮动)。

5条是附则,主要规定2023年的实施有效期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