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棣政字〔2023〕2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拟定无棣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0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无棣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无棣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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