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近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生鲜灯”整治成效,对全县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全面检查。

禁用“生鲜灯”!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回头看”专项检查

禁用“生鲜灯”

禁用“生鲜灯”!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回头看”专项检查禁用“生鲜灯”!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回头看”专项检查

检查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肉菜经营店、熟食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生鲜区域照明灯具进行严格辨别检查,坚决禁止使用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感官认知的“生鲜灯”。对于检查中发现使用“生鲜灯”经营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1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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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检查力度,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对消费过程中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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