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收听收看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培训和约谈视频会议。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集中约谈暨经营安全培训会并进行工作部署。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东辉,产品质量股全体成员,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全县3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未获得CCC认证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购进和销售整车出厂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车体、铭牌信息不一致的车辆;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或经过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的充电器、蓄电池。现场发放并集体学习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相关制度》,组织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守法经营承诺书》33份。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各电动车经营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要诚信经营,各电动车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经营未经认证和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车。三是要加强宣传,各电动车经营单位要主动向消费者告知车辆属性,宣传保险、上牌、持证上路的要求,扛起社会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要全面监管,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责任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现场监督检查指南》全面监管,不留死角,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保障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品质量。
下一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抽检工作,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及拼装等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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