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棣政字〔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效推动文旅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确定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4项,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现予以公布。

无棣县文化资源丰富,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无棣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4项)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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