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及上半年运行态势分析会议精神,提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水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开始施行之际,7月31日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业务培训在无棣召开。培训邀请了原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进行专题授课,滨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向阳参加,滨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卫国主持,无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守亮、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各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干警参加。
培训中,王永起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判实践中的核心难点,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工程价款计算、优先受偿权行使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并对建工司法解释(二)进行解读,结合典型案例层层拆解审判难题、分享审判经验。
在随后开展的交流研讨环节,王永起针对各基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疑问,从基础理论和司法实践两方面拆解剖析,精准答疑解惑,为法院干警提供了可借鉴、可操作的裁判指引。参会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干货满满,精准对接一线审判需求,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的裁判难题、拓宽了审判思路,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对提升建工合同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此次专题培训是无棣县法院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建工合同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无棣县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着力推动培训成果转化落地,持续加强建工领域法律法规钻研和审判经验总结,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以专业司法服务护航地方建设工程领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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