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布
《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清单
义务教育 (3项):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学生资助 (4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
基本就业服务 (1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 (1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基本医疗保障 (2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
基本卫生计生 (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
基本生活救助 (3项):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
基本住房保障 (1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
附2:
省对市县部分重大民生政策分档补助比例
第一档90%:郯城县、平邑县、夏津县、冠县、莘县、阳谷县、惠民县、阳信县、郓城县、单县、曹县、巨野县、鄄城县、成武县
第二档80%:枣庄市、临沂市、菏泽市,金乡县、鱼台县、梁山县、泗水县、汶上县、宁阳县、东平县、蒙阴县、沂水县、兰陵县、临沭县、临邑县、庆云县、平原县、宁津县、乐陵市、临清市、高唐县、无棣县、东明县
第三档70%:莱芜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高青县、沂源县、安丘市、临朐县、微山县、五莲县、莒县
第四档60%: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
第五档50%:淄博市、日照市
第六档40%:济南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
附3:
省财政直接管理县 (市)名单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临沂市: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夏津县、庆云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
聊城市:莘县、冠县、临清市、阳谷县、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菏泽市:曹县、鄄城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东明县
入选● 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 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
● 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 对试点县(市)参照执行“省直管县”有关扶持政策,在不改变“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山东省财政对17个新增试点县(市)实行“直通车”管理,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不断提高试点县(市)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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