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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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上午9时,无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永波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此案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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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26名被告人被押解至无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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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郭永波等26名被告人依次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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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永波等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郭永波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国宏刚、孟庆站、姜中海、董志勇、张冬梅5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郭振忠、杜宪波等2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员众多,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等19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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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无棣县人民法院决定由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实行“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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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为保障庭审的公开和效率,在原有科技法庭的基础上加装了人工智能语音转换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开通了远程异地庭审观摩专线,整个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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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10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来自北京、济南、滨州等各地的4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亲属、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6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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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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