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员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经过一晚上的新陈代谢,次日开车就没问题。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近日,无棣交警就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男子二次酒驾(隔夜酒)在无棣摊上事了!7月2日,驾驶人高某驾驶鲁M1XXV7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237线由南向北行至省道237-49公里处,因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缉查布控报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民警发现车内有股酒味,但驾驶人却矢口否认。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60/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早上的我又没喝酒,不可能酒驾呀!”面对执勤交警,驾驶员满脸疑惑。

经询问,当事人高某于7月1日晚,在自己家喝了三杯60度原浆白酒,7月2日7时,驾车到阳信县城办事,后又驾车沿大济路来无棣,经过疏港路去北海新区,行驶至省道237与省道320路口被查获。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当事人高某于2016年6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阳信县交警大队行政处罚过,属于二次酒驾。现在高某也因为自己的糊涂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隔夜酒驾应该引起重视,如果晚上大量饮酒,第二天一定不要酒后驾驶。广大驾驶人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行为害人害己,切勿心存侥幸,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来源:无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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